第三三四章 偷闲-《唐朝好男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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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颖茫然地摇摇头,“您问妾身啊?”

    “哦,可能得去。”不好意思的挠挠头。“抓一点清洗干净,拿水泡了等我回来给你做。顺便洗三个猪蹄子,都要前蹄,一定前蹄啊!”

    这是个好吃食,发菜猪手,恩,好久没在这方面下心思了,想想就谗。弄我在农学里半天没心思。光想了猪蹄地味道,刚过中午就打了回去完善制度地借口朝家里跑,程初后面也追出来喊我带他一起走,一起完善制度。

    “你一去猪蹄不够了,下次吧。”早起让准备仨前蹄,没想到今天程初要跟来,“你家不是忙了收荸荠的准备工作嘛,回去给我拉两车来。”

    “猪蹄?”程初大嘴一咧。“两车没问题!全前蹄!”凭这话就是个内行,得带去。

    “荸荠!不是猪蹄。”说着大手一挥,两人上马绝尘而去。

    程初路上知道有神奇的东西吃,喜眉笑眼的和我岔道上分道扬镳,杀回去拉荸荠。一个劲叮嘱要等他来了一道吃。

    三个猪蹄明显不够,赶紧喊下人又准备了六个,凑个九字吉利,吃发菜嘛。就得拿三、六、九配,要不对不起这名字。大沙锅,先凉水把猪蹄下去煮一开,水倒掉,下高汤加调料旺火煮沸,下红枣、枸杞、泡好的发菜用文火焖。大约一个半时辰的时间,程初两车荸荠送到了,正赶上起锅。

    热气腾腾。异香四溢,汤稠肉烂,程初酒都没顾上喝就干掉三个猪蹄,拿筷子搅了发菜满嘴里塞,烫的抽抽手还不带停的,边吃边比划,打了哑语问我这东西地来历。

    “吃你的,小心沙锅给你撞翻了。”这才拧身吩咐下人将小锅里炖的给夫人送去。人送去。我就先省省。看样子今这猪蹄不够程初一人的分量。

    “好东西!”程初百忙中抽空赞扬一句,见我还没动筷子。觉得自己有点失礼,赶紧给沙锅里红枣和枸杞朝我这边划拉几下,“子豪兄别客气,嘿嘿,别客气。”说着又提溜个猪蹄出来厮杀。

    我吃荸荠,不和他抢。让人给荸荠洗干净,开水过了下杀灭寄生虫,捏了个吃的香甜,同样给俩夫人送几盘过去,都爱这个,去年没吃几口,今年都补回来。

    皱皱眉,程初这厮一气吃六个了,看样子半饱,没太尽兴,端了沙锅开始喝汤。早知道多弄几个,这会还早,吩咐人照旧再来九个,我还一口没碰呢,看样子得留家里吃个晚饭。

    “好啊!”喝完才发现酒都没动,端了酒壶咕咚几口,还埋怨我,“小弟说拉两车猪蹄吧?您非要什么荸荠,荸荠那有这好吃,叫什么来着?”

    “发菜猪蹄,”推了荸荠盘子过来,“吃口,光吃肉也不行。”

    “发菜?怎么就是菜呢?”程初很惊讶的从沙锅底的残羹里挑出一条来仔细观察,“农学里的新菜?”

    “陇右上稍来地,农学没有。”这个比较烦琐,对于植物和菌种的区别不是程初能理解的,没必要和他多费口舌。

    “种啊!您可是农学少监,不种这菜可惜了。”程初新庄子才有了规模,这会逮住啥种啥,不挑拣。

    “哦,这怕咱们这里种不了,不是地上长的东西,和木耳差不多的种类。”

    “木耳啊,”程初有点难以置信,实在把这两样东西难以归为一类。又不好做无知状,很有礼貌地点点头,“就说呢,都黑黑的,可味道不一样。”说完还补充一句,“木耳也好吃。”

    这年代木耳还属于个紧俏商品,长安没有出产,只有过了秦岭分水岭到了南坡上才有野生,数量少,采摘也不容易,只生长在秦岭山区为数不多的几种枯树干上,以刺树上生长的为极品,售价极高,药材铺子里三两天麻地价钱顶不上一两木耳,富贵人家当作一种滋补药品来用,百姓家里想都别想。

    这程初在,晚饭得有点样子,现成的荸荠正好发一把木耳和肉片炒一起,兄弟们喝酒多来俩菜热闹。

    都是新鲜菜式,程初很解气,省酒了。吃完发誓要把陇右的发菜都挖回来。很不明白为什么这东西野地里能长良田里却不能种。对于木耳马蹄炒肉片赞不绝口,觉得自家已经种了马蹄,就该能种木耳,反正闲散人员,趁了爷爷没回来前弄点新花样让老爷子高兴,说不定一高兴就放他出去争战沙场了。

    典型的鲁莽之人,心血来潮的时候就和神经病一样,随他闹去。也没什么成本。这幸亏是到农学了,若是跟了李敬玄到了工学院不知道能干出来什么事情,庆幸。

    等给程初送走了回到后宅才发现颖和二女鼓个圆肚子在炕上打蔫,“妈呀,都怀了?”

    颖翘了兰花指,指指自己,俩指头;又指指二女,仨指头。明白了。颖晚上吃了俩,二女吃了仨,“还不赶紧走走?坐炕上挨刀呢?”一手一个人腿拽了过来,一人一个暴栗统统发配了花园里,胃病就是这么得的。没一点有钱人的风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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